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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

近日,工信部印发的《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》,旨在进一步严格能效约束,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水平提升,具体包括深入开展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、持续做好日常工业节能监察、强化工业节能监察基础能力建设等三方面工作内容。
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包括重点行业能效专项监察、重点用能设备能效专项监察、重点领域能效专项监察、2023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。在重点行业能效专项监察中,通知要求,依据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以及能效标杆水平、基准水平,聚焦石化化工(炼化、氯碱、纯碱、电石、化肥、无机盐、无机酸和有机酸、橡胶、醇醚、异氰酸酯、合成树脂、涂料、煤化工)、钢铁(焦化)、有色金属(电解铝、铜冶炼、工业硅)、造纸(纸浆、机制纸和纸板)、纺织(棉、化纤及混纺机织物,针织物、纱线,粘胶短纤维,聚酯涤纶)等行业企业,全面开展专项节能监察,力争实现行业企业全覆盖。
通知强调,对工业节能监察中发现存在不合理用能行为、能源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,提出节能改造措施建议。对达不到能效基准水平的企业,督促其加快实施节能改造提升。鼓励将节能监察结果应用于节能诊断服务、绿色工厂和绿色数据中心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等工作,加强与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统计等数据共享。
——中化新网【2024-2-21】